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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日期】2008年5月30日,2008年5月31日
【培训地点】苏州,无锡
【培训对象】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总监;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课程背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以说明证据的重要性。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这两部新的法律从实体和程序上分别规范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新法律格局下劳动争议预防、HR在现代化办公条件下如何搜集管理证据和发生争议时如何举证、质证提出了挑战。仲裁时效对于企业有何作用?企业应如何进行劳动人事的时效管理?“没有证据就会输掉主动、输掉官司”,已是法律实务界和用人单位共同的判断和看法。证据的专业化要求,从高效的资源共享数字化时代陡然回到了改革开放前的有纸化办公,使HR普遍感到困惑和无奈。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如何有效地搜集保管证据,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分析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举证、质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的胜负结果。
【课程大纲】
一、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及典型案例分析
1)证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为什么没有证据就会被动、就会输掉官司?为什么企业的败诉率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证据管理不善?甚至是明明有证据却缺乏举证技巧导致败诉
2)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为什么原告要举证?为什么被告只需要举反证
3)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
●劳动争议中为什么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什么明明是员工无中生有,企业为什么仍需举证
4)无需举证的几种情形
●常识、自然规律、法院认定、仲裁文书、公证事实等无需举证?如何有效率地使用无需举证的情形
5)事实证据、依据证据
●凭借客观上发生了的真实违纪事实,企业为什么还是输掉官司?员工为什么怎么讲都有理而企业却怎么讲都要靠证据说话?如何扭转局面
二、常见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的举证、质证技巧及典型案例分析
1)加班费
●加班费的证据?加班单?刷卡就算加班?加班审批制度也会无效?加班费基数规定无效?企业的举证责任
2)年终奖
●年终奖制度?员工的举证界限?到底是工资还是奖金?企业如何掌握年终奖及其他福利的主动权
3)工伤、医疗期、休假
●工伤举证责任在员工?还是在企业?如何防范假病假?管理休假也需要留有证据
4)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
●培训协议的格式化?竞业限制的条款设置与证据掌握?竞业限制纠纷的举证困难
5)调岗调薪
●调岗调薪的合理性通过证据体现?企业如何设计和管理相关证据
6)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误区?辞退员工的证据收集与设计?如何做到解除有据
7)企业过错辞职及跳槽
●单位最容易在哪些地方留有把柄给员工?社保费?加班费?如何应对恶意谈判员工?如何把握证据意识?如何取得相关证据
8)事实劳动关系
●员工不签合同有无灵活应对办法?万一不签如何处理?辞退?集体合同?免责声明?怎样的证据才是法律认可的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专业外包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签合同?是否需要与派遣工签协议?专业外包如何防范风险?为什么企业掌握的书面证据越多越好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HR常用证据的搜集管理
1)录用条件、面试记录、劳动合同、员工档案、员工登记表、岗位职责
●录用条件放在何处?面试记录为什么需要应聘者确认?劳动合同的格式化?档案管理的日常操作?员工登记表的设计?岗位职责的设计
2)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及民主和公示、工资单、加班单、休假单、考勤卡、绩效考核
●员工手册为什么是企业“小法”?怎样做到法律要求的“民主”和“公示”?加班休假表单的设置不当倒置败诉?考勤卡到底起到什么作用?绩效考核的处理办法
3)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企业在服务期间的日常证据管理?突发事件及争议情形下证据取得?竞业限制证据
4)变更、调岗调薪、培训、协商不成
●如何固定协商的过程?调岗调薪的书面管理原则?培训管理的日常证据收集?协商不成的证据取得
5)退工单、解除证明、谈话记录、辞职申请、离职交接
●退工单应如何正确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如何正确填写?谈话记录如何作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辞职申请的格式化表单?离职如何进行有效交接?员工恶意不交接的证据取得
四、特殊证据的效力
1)电子文档:邮件、公司内部局域网
●为什么办公自动化在新法背景下收到挑战?如何对现有办公系统流程进行适当的改进?什么情形必须采用纸质书面化形式
2)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在法律证据上的效力?MSN、QQ等形式留言是否有效?这些如何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
3)录音、录像
●私自录音、录像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企业在什么情形下需要取得音频视频证据?如何取得?为什么录音笔使用存在证据上的瑕疵
4)测谎鉴定
●测谎能否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什么情形下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接受测谎鉴定?员工不接受的处理
五、时效的管理
1)时效到底是1年还是2年
●2008年 5月1日以前的案件是否也受1年时效的约束?法院的口径还是2年?仲裁时效与民事时效的关键区别点在哪里?企业应如何使用
2)时效的变动
●时效的发生点?时效的中止?时效的中断?时效的延长
3)如何有效管理时效
●重要表单的时效管理?员工离职事项的时效管理?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年终奖等特别事项的时效管理
4)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的常见技巧
●企业应如何正确拖“时效”?时效到底掌握在企业手中还是员工手中?企业的灵活性何在
六、《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其他相关热点
1)《劳动合同法》实施近4个月来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分布及深层分析
●经济补偿金?加班费?不订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社保费纠纷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要规定的相关解析
●审限的缩短?时效的延长?先行裁决和先予执行?一裁终局
3)新法律格局下企业应如何看待劳动争议?又应如何应对事实上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
●关于“输”和“赢”?关于“赔钱了事”和“依法应诉”?关于仲裁诉讼成本的评估
【讲师介绍】
王老师,著名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派专家,高级劳动法咨询师、培训师。曾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组织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独著及参编劳动合同法多本法律实务著作。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环球时报》等时政财经类媒体的采访,在《工人日报》、《劳动和社会保障报》等多家专业报章发表劳动法文章数十篇。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课题、教育部“十五”规划教材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多项。
王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企业有:花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GE、可口可乐、三菱商事、理光、西门子、欧倍德、松下、爱普生、佳能、飞利浦等。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10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等)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8913,010-88439689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88451256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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