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 主办机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考试内容:文书写作、公交礼仪、档案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室工作、法律与经济管理概论、外语(英、俄、日等)。
考试等级:初、中、高三级,分普通秘书和涉外秘书两个类别。
考试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涉外秘书加试外语。
证书价值:是我国劳动和保障部规定的在国内从事秘书职业的资格准入证明。
报考条件:1、初级: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2、中级: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3年以上;从事秘书工作4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3、高级: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取得中级证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3年以上;从事秘书工作10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秘书专业毕业并从事秘书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