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中华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对广大多数考生来说有些高深莫测,但是,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者必须迈过的一道门槛。很多人认为考试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加上连年的败北,致使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但对这个“拦路虎”又无法回避,所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日夜兼程地准备着。那么,如何才能在司考茫茫题海中不再乘槎沉浮,日夜求之而终能抵达彼岸?
信心是事情成败的先决条件。毫不夸张地说,有了信心,成功就到达了一半。如果把司法考试的难度比喻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恐怕有过之,但是司法考试的较低通过率的确让不少人望而生畏。如果在考试准备阶段就底气不足,对自己没有信心,对通过考试不报指望,这样的应试心理就过早地为失败埋下了伏笔。“事到万难须放胆”,前进的道路越是困难,就越要勇于进取。既要有挑战知识高峰的勇气与决心,又要有铁棒磨针、滴水穿石的恒心,既要有压力,又必须树立信心。在决定了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以后,就应全力以赴,即使失败了,也应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只要在决心与信心上毫不动摇,培养一个良好的应试心理,就为自己的成功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当然,光凭一腔热情是没有用的,还要靠脚踏实地的劳动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中庸》上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准备司法考试,少则三月,多则半年,而要复习的书籍又堆积如山,因此应制定一套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明确目标与步骤,做到胸有成竹。计划应周密严谨,既要有整体计划,分配好整个复习阶段的时间与任务,又要作分解安排,计划每个月、每一周乃至每一天的复习安排与目标。可以根据历届考试各学科所占分值比重,分清主次,抓住重点,重要科目多安排时间,次要科目相应少安排时间。复习计划一旦制定,应严格按计划进行,但也不是一成不变。如在做模拟试题,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时,就要及时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并作出相应调整,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国际经济法不好,就要相应在这方面多花些时间,这时,复习计划就要作局部调整了。爱因斯坦说过:“人的差别,就在于业余时间”。复习能否按计划顺利进行,还有赖于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和效率观。
第一,要合理安排时间。如果是在职备考,工作忙,生活琐事多,就要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与学习的矛盾。比如白天要上班,就把工作日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纳入自己的复习计划,工作、学习两不误。在学习与生活发生冲突时,应以学习为重,生活上暂时作出牺牲。
第二,要珍惜一切宝贵时间。复习过程中,不宜受过多人为干扰,应尽量减少社交,把有限的时间精力集中到复习上来。“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知识靠一点一滴的积累,只有珍惜一切宝贵时间,才能聚少成多,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学习机会。事实上在备考司法考试时,时间抓得越紧,就越觉得时间不够用,相信很多人也会有同感。
第三,要尽量提高复习效率。计划一天要看哪些内容,就要坚持认真完成任务,尽量不要拖到明天。在不受干扰的黄金时间,要保持较高的学习强度,全神贯注投入复习,在易受干扰的时候,最好只计划看一些不太重要的知识或零散的知识点。
成功的获得,当然离不开坚定的信心、周密的复习计划、正确的时间观和效率观,还得需掌握一套好的学习方法。许多考生,为了使自己背诵有关考试的内容,而信奉“背十遍不如抄一遍”的原则,死记硬背,常常是在考试前才把整本书看了一遍,但是效果并不理想。针对这样的情况,专家给你支招:
第一招:“翻书法”。要多翻几遍书,第一遍你可能只背过了一小部分,但第二遍时比第一遍多了一些,以后越来越多,翻一遍所用的时间则会越来越少,书会变得越来越薄。这就好比认识一个人,刚开始见面只知道大概,但见面的次数多,你就会对他越来越了解。
第二招: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法定期限,你背了好多遍可能仍旧记不牢。但若你亲自参与处理了一起涉及此内容的案件,你就会对它有非常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些法条,如果你在办案中应用过,就会记得非常牢固。要在参与案件中系统地学习相关的内容,不要单纯地闭门造车,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所以,应尽一切可能广泛地涉猎各种案件,从实践中学习。同时,生活当中,法律也是无处不在的。我把自己的法律知识与身边的每一件事进行联系,一旦发现把握不准的时候立即翻书。例如,家里装修房子,马上联想到“加工承揽合同”,坐公共汽车,看见高楼大厦想起《房地产法》,看到田地想起“土地承包”,看见树木想起《森林法》,等等等等。这样一来,自己一天到晚都处在一种法律氛围中,有点像学英语时要求的“语感”。有这种学法的精神,再通不过司法考试,只能说明这种考试制度有问题了。
第三招:有主见不盲从。目前针对司法考试的培训班比比皆是,各种复习资料层出不穷。针对自己的情况,报班学习,但最终还是以课本和大纲为准,认真作了历届的律考题。这样一来可以让自己可以听到法律知识的串讲,同时也确定学习的重点,明确努力的方向了,;二来可以通过作题估计考试时用的时间,检验一下学习的效果。
第四招:多交流、解难题。一个人学习是枯燥的,而且在学习之中难免要碰上难题,有时可能是我们对法条把握不准、理解得不透彻所造成的,这就要求我们多请教他人、多与他人探讨交流。理不辨不明,通过一番争论,就会加深你的理解。解决一个难题,就会让你对与之相联的许多法条产生新的理解。
虽然各人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是为了最终通过司法考试一定还得下苦功夫,所谓“功到自然成”就是这个道理。俗话说:“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以健康的心态去迎接司法考试,勇敢地去面对它,想方设法去战胜它。那么,迈过司法考试这道门槛获得成功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