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文件
城培教字[2006]22号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98)66号文件,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单位。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书的相关人员三年内证书进行复检,为落实建设部有关岗位证书复检的有关精神,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物业管理员岗位证书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2、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3、 物业管理纠纷防范案例分析
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合同。
三、结业及证书复检
学完全部课程后,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持有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者,作为物业管理继续教育内容,在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盖章)。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为方便广大学员的学习,我们特组织几期送教上门学习班,具体安排如下:
2006年07月24日—07月30日 在北京市(24日全天报到)
2006年08月13日—08月20日 在北京市(13日全天报到)
2006年09月21日—09月27日 在青岛市(20日全天报到)
2006年10月18日—10月24日 在北京市(21日全天报到)
2006年11月23日—11月30日 在南宁市(23日全天报到)
2006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在北京市(12日全天报到)
2006年01月24日—01月03日 在北京市(24日全天报到)
2006年01月10日—01月17日 在厦门市(10日全天报到)
五、报名办法
请各省市建委、建设厅科教处、房管局、所、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局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本培训中心在北京设立报名处。请用正楷字填写清楚报名回执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0号中国航天精密大厦1106室 张先生(收)
邮编:100080
报名电话:(010)82684288、68748213(传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13691207092
欢迎个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亦可用电话或传真报名,我们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有关事项。
六、费用
报到时每位学员交培训费700元,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复印有效。
七、其他
1、 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 会务组同意安排食宿,帮助预订反程始发车、船、机票,费用个单位自理
3、 特殊情况收不到报到,或有不详之处请用电话询问。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二00六年三月
…………………………………………………………………………………………
《